Warning: is_file():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(4096): <?xml version="1.0" encoding="utf-8"?> <!DOCTYPE html PUBLIC "-//W3C//DTD XHTML 1.1//EN" "http://www.w3.org/TR/xhtml11/DTD/xhtml11.dtd"> <html xmlns="http://www.w3.org/1999/xhtml" xml:lang="zh-TW"> <head> <title>Ⅰ</title> <link href="stylesheet.css" type="text/css" rel="stylesheet" /> <link rel="stylesheet" type="application/vnd.adobe-page-template+xml" href="page-template.xpgt"/> </head> <body> <div> <h3>Ⅰ</h3><br /><br />  1<br /><br /><br />  最重要的事情往往也最難啟齒,你不好意思說出口,因為言語會縮小事情的重要性──原本縈繞在腦中一些天大的事情,一經脫口而出,便立時縮為原本的實際大小。不過其實遠遠不止如此,是不是?最重大的事,往往和你埋藏在內心深處的祕密有密切關係,有如敵人樂於一窺的藏寶圖。或許有一天你鼓起勇氣,把心中的一切和盤托出,結果只落得讓別人看笑話,因為他們壓根兒不懂你在說什麼,也不知道你為什麼覺得事情那麼重要,說著說著,幾乎要哭了出來。我想普天下最糟的事,莫過於懷著滿腔心事與祕密,卻非無人可訴,而是沒有人聽得懂!<br /><br />  我第一次見到死人的時候,才十二、三歲。當時是一九六〇年,好久以前了……儘管有時我並不覺得有那麼久,尤其是在我夢到冰雹掉進他張開的眼睛裡的那些夜晚。<br /><br /><br />  2<br /><br /><br />  在城堡岩,我們本來有一座樹屋,架在巨大的榆樹幹上,樹的下方則是一大塊空地。如今空地成了一家搬家公司,榆樹也不復存在,這就是進步。樹屋雖然沒有什麼名目,但有點像我們的社交俱樂部,通常有五六個固定成員,還有幾個在附近晃盪的傢伙。碰上有牌局的時候,我們就會讓這些打游擊的上來,因為我們需要新血。通常我們都玩二十一點,而且玩得很小,頂多幾毛錢或幾分錢為底,不過如果手上有很多張牌,卻還沒有爆的話,可以贏上兩三倍,雖然只有泰迪會瘋瘋癲癲地想贏這種大錢。<br /><br />  搭造樹屋的厚板都是從卡賓街麥奇木材行後面的廢料堆弄來的──不是四分五裂,就是佈滿節孔,我們好不容易才用衛生紙或紙巾塞得牢牢的。屋頂是一塊波狀的鐵皮,也是我們偷偷從廢料堆弄來的;搬回來的路上,我們還頻頻回頭,唯恐守衛的惡犬發現之後,會把我們給生吞下去。我們也在同一天找到一扇紗門,雖然可以防蒼蠅蚊子,但卻鏽得厲害,無論你什麼時候往外望,都是一片灰濛濛的黃昏景象。<br /><br />  除了玩牌之外,樹屋俱樂部也是個抽菸、休閒與看言情小說的好地方。那兒有五六個破舊不堪的菸灰缸,牆上釘著成人畫報的內頁,還有二十到三十副玩得角角都翹起來的紙牌(都是泰迪從他叔叔經營的城堡岩文具店拿來的。有一天泰迪的叔叔問他我們在玩什麼牌,泰迪便說我們要參加克里比奇紙牌遊戲比賽,泰迪的叔叔覺得好極了)、一套塑膠的撲克籌碼,以及一大堆年代久遠的《大偵探》奇情謀殺雜誌,可供我們沒事的時候打發時間。我們還在地板下面造了一個一百二十吋見方的暗櫃,每次有哪個小孩的爸爸覺得應該來瞧瞧我們的俱樂部、表現一下親善時,便可以把一些不宜觀看的東西藏在裡面。碰到下雨天,待在樹屋裡簡直跟待在牙買加鐵皮鼓中一樣,叮叮咚咚的好不熱鬧……不過那年夏天倒沒有下過一滴雨。<br /><br />  那是自一九〇七年以來最乾燥、最炎熱的夏天──報紙上是這麼說的;勞動節週末前的星期五,新學年即將開始,連地上的秋麒麟草與路旁的水溝看起來都乾巴巴的。那年大家的花園都種不出什麼東西來;城堡岩的商場仍舊舉辦腌制材料和工具大展,但卻積滿灰塵,乏人問津。那年夏天,沒有人願意腌釀任何東西,或許蒲公英酒是唯一的例外。<br /><br />  那個星期五早上,泰迪、柯里和我都在俱樂部裡,正為即將開學的事發愁,我們一邊玩牌,一邊講一些老掉牙的笑話。你怎麼知道法國人來過你的後院呢?很簡單,你的垃圾桶空空如也,而你的狗卻大腹便便。泰迪每回聽了都裝出一副生氣的樣子,不過每次搶著接下去的人總是他,但他也僅僅把法國人換成波蘭人罷了。<br /><br />  榆樹下非常陰涼,不過我們還是脫了襯衣,免得汗流浹背,把衣服都弄濕了。我們玩的是「三分錢」,所有牌戲裡最無聊的一種,但我們熱得根本不想玩更複雜的牌戲。八月中旬以前,我們還能湊成一支不錯的球隊,之後大家就散了,天氣實在太熱了。<br /><br />  我從十三點開始,先拿到一張八點的牌,湊成二十一,此後就毫無進展。柯里決定不再拿牌,我抽了最後一張牌,結果一點幫助也沒有。<br /><br />  「二十九點。」柯里說,把方塊牌全攤在桌上。<br /><br />  「二十二。」泰迪說著,一臉厭惡的表情。<br /><br />  我把紙牌面朝下往桌上一甩。<br /><br />  「戈弟輸了,戈弟大輸特輸了。」泰迪像喇叭似的扯開嗓門直嚷嚷,緊跟著便發出他那舉世無雙的泰迪式奸笑──咿咿咿……,活像一根生鏽的釘子被人從爛木頭裡慢慢拔出來一樣。沒錯,他的確怪異,我們都知。道。他跟我們一樣,快十三歲了,但由於他的厚鏡片與助聽器,他看來比我們大得多。每回別的小孩在街上看見他,都惡形惡狀地跟他要菸,其實他襯衫口袋裡突起的一塊不是菸,只是助聽器的電池罷了。<br /><br />  儘管泰迪臉上掛了眼鏡,耳朵裡又塞了肉色助聽器,他仍然看不太清楚,也時常聽錯別人的意思。要是打起棒球來,你只能讓他站在靠近籬靄笆、比柯里與葛貝的左外野和右外野還要遠的地方,並且祈禱沒有人會把球打到那麼遠,因為無論泰迪有沒有看到球,他都會正經八百地在後頭猛追。對他而言,一頭撞牆也是常事;有一回他一路跑著,便往樹屋的籬笆撞過去,立刻失去知覺,他就那麼翻白眼躺在地上,幾乎有五分鐘之久,真把我嚇壞了。他醒過來之後站起來走動,鼻子流著兩道鮮血,額頭上則隆起一塊紫色的大包,仍然念念不忘那是個界外球。<br /><br />  他天生視力差,但聽力差倒是事出有因。以前大家都喜歡把頭髮剪得短短的,露出兩隻耳朵,就跟什麼瓶啊罐的耳朵一樣。泰迪卻是城堡岩第一個留披頭髮型的人,當時美國人連披頭士是何方神聖都還不知道。泰迪把耳朵蓋住的原因,是他的耳朵就像兩塊軟乎乎的蠟一樣。<br /><br />  泰迪八歲的時候,有一天他父親因為他打破盤子而大發雷霆,事情發生時,他母親正在鞋廠做工,等她趕回來時,一切已經過去。<br /><br />  泰迪的爸爸把他抓到廚房後面的大爐子前,然後一手抓住他的腦殼,按在爐臺上十秒鐘,然後再抓起泰迪的頭髮,把頭部另一邊往爐臺一按。之後,他便打電話給急救中心,要他們來救他的孩子。掛上電話後,他從櫥裡拿出點四一〇口徑的獵槍,坐下來看電視,獵槍就橫在大腿上。隔壁的布太太過來問泰迪怎麼樣的時候──她聽見泰迪的尖叫聲──泰迪的爸爸端起獵槍對準她。布太太立刻拔腿就跑,將自己鎖在家裡,又打電話報了警。救護車來了之後,泰迪的爸爸讓醫護人員走進來,用擔架把泰迪抬進那輛老舊的救護車裡,自己則走到後面門廊擔任警戒。<br /><br />  泰迪的爸爸對「看護兵」解釋,說那些該死的高級軍官告訴他敵人已經肅清,結果他卻發現到處都是老德的狙擊兵;這時其中一位看護兵就問他撐不撐得住,泰迪的爸爸緊張地微微一笑,說他會撐住,除非地獄改行賣冰箱。於是看護兵朝他敬個禮,泰迪的老爸立刻回敬一個,救護車離開幾分鐘後,州警車也隨之而至,解除了死守沙場的泰迪老爸的職務。<br /><br />  近一年來,他常做些古怪的事,比如用槍射死貓或在郵箱裡點火。這次虐待兒子事件發生後不久,他們很快辦了一次聽證會,送他進托格退伍軍人醫院,如果你是第八類情形退役的話,就得到那兒去。泰迪的老爸過去曾參加諾曼第登陸之役,泰迪常常這麼形容他的老爸,即使老爸這麼對待他,他還是以老爸為榮,每個星期都跟媽媽去看他。<br /><br />  我猜他是我們這一群死黨裡最笨的一個,而且也有幾分瘋癲。有時他會冒險做些極端瘋狂的事,每回卻都能全身而退。他最津津樂道的一件大事就是「閃車」;他會對著迎面而來的車子狂奔,好幾次都只差幾吋就要撞上了,天知道他害多少人心臟病發作,而他卻在一邊笑個開懷,疾駛而過的車子捲起的風把他的衣服吹得如波浪般擺動。我們每次都被他嚇得半死,因為他即使戴了像可樂瓶子那麼厚的鏡片,視線還是一片模糊。我們覺得他總有一天會失手撞上車子,這只是遲早的問題,逗他的時候得小心,因為他可能為了賭氣,什麼都敢做。<br /><br />  「戈弟輸了,咿──咿──咿!」<br /><br />  「少煩了。」我說著,拿起一本《大偵探》,讓他們繼續玩。<br /><br />  泰迪拿起他的牌,迅速瞥了一眼,說道:「我贏了!」<br /><br />  「你這四眼田雞!」柯里喊道。<br /><br />  「我這四眼田雞有一千隻眼睛。」泰迪面容嚴肅地說,柯里跟我則禁不住狂笑。泰迪皺著眉頭望著我們,彷彿猜不透我們在笑什麼似的;這也是泰迪另一個奇怪的地方──他總會說一些奇怪的話,像「我這四眼田雞有一千隻眼睛」之類,誰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有意搞笑,還是就這麼脫口而出,然後他就皺起眉頭,瞪著捧腹大笑的人,像是在說:老天!這回又是什麼事情這麼好笑?<br /><br />  泰迪笨拙地洗牌,我則看到謀殺案的精采部分。這時傳來有人快步登上梯子的聲音,接著便響起敲門聲。<br /><br />  「誰?」柯里吼道。<br /><br />  「我是魏恩!」他聽來很興奮,而且上氣不接下氣。<br /><br />  我走到門邊拉下門閂,門砰地打開,我們的固定成員之一魏恩兩手一撐,便上了樹屋,身上汗流浹背,模仿搖滾歌星瑞戴爾梳的頭髮,也東一綹西一綹地黏在一塊。<br /><br />  「哇,各位,」他喘著氣,「要不要聽我的大消息?」<br /><br />  「什麼消息?」我問。<br /><br />  「讓我喘口氣,我是從家裡一路跑過來的。」<br /><br />  「我一路跑回家,就是為了說聲對不起。」泰迪學著小安東尼,以可怕的假聲唱著。<br /><br />  「去你的!」魏恩說。<br /><br />  「你也去死吧!」泰迪回嘴。<br /><br />  「你說你從家裡跑來的?」柯里不信地問道,「老兄,你真是瘋了。」魏恩的家在格蘭路,離樹屋有二哩路。「外面大概有華氏九十度吧?」<br /><br />  「很值得」,魏恩說,「老天!你們一定不相信,真的。」他的手拍打著滿是汗水的額頭,表示他是認真的。<br /><br />  「好吧,什麼事?」<br /><br />  「你們今晚可不可以出來露營?」魏恩熱切而激動地問我們,眼睛就像汗濕的臉上塞了兩粒葡萄乾似的。「我是說你們去和父母說要在我家後院搭帳篷過夜?」<br /><br />  「我想可以,」柯里說著拿起剛發的牌瞧著,「可是我爸正在酒吧裡大喝特喝,你知道的。」<br /><br />  「你一定要去,」魏恩說,「真的,你們絕不會相信。戈弟,你呢?」<br /><br />  「也許。」<br /><br />  其實我幾乎什麼事都可以做──那年夏天,我就跟隱形人沒兩樣。四月,我的哥哥丹尼在車禍中喪生,當時他正在喬治亞州本寧堡受新兵訓練。他跟另一個傢伙駕著吉普車去福利社,卻被一輛陸軍卡車攔腰撞上,丹尼當場殞命,車上另一個人到現在仍然昏迷不醒。事發之日距離丹尼二十二歲的生日只有幾天,我也已經買好生日卡準備寄給他。<br /><br />  我聽到消息時哭了,葬禮時我哭得更傷心,實在難以相信丹尼走了,以前那個老愛敲我腦袋、用橡皮蜘蛛把我嚇哭、或是在我跌倒時親親我、在我耳邊輕聲說「別哭了」的人竟然不存在了──曾經摸過我、哄過我的人居然會死掉。丹尼居然會死掉,這個消息令我既傷心又害怕──不過我白明父母似乎已完全崩潰。我跟丹尼就跟普通朋友差不多,他大我十歲,有自己的朋友與同學。我們在同一張桌子上吃了好幾年的飯,有時候他是我朋友,有時候他也會整我,不過大半時間他只是,你知道,一個我認識的傢伙罷了。他死的時候,已經離家整整一年,只有休假時回來過兩次,我們甚至連長相都不像。過了好久我才發覺,我的淚水大都是為爸媽而流的。<br /><br />  「魏恩,到底是什麼鬼事?」泰迪問。<br /><br />  「我贏了。」柯里說。<br /><br />  「什麼?」泰迪尖叫道,立刻把魏恩撂在一邊。「你這下流的騙子!竟敢在牌裡做手腳!」<br /><br />  柯里嘻嘻笑道:「抽牌吧!」<br /><br />  泰迪伸手去摸最上面的牌,柯里則在背後的架子上找菸,我彎身撿起我的偵探雜誌。<br /><br />  魏恩說:「你們要不要去看屍體?」<br /><br />  大家都不動了。<br /><br /><br />  3<br /><br /><br />  我們當然都在收音機上聽過這事。這破舊的收音機也是我們從廢料堆找來的,我們整天都開著收音機。通常我們收聽WALM臺的流行音樂節目播的貓王、洛伊.奧比森等人的歌,碰到播新聞時,我們就自動關起耳朵,因為他們老是播一些關於甘迺迪、尼克森以及什麼金門、馬祖的無聊事,還有導彈及卡斯特羅終究還是渾蛋之類的。不過那天我們倒是聽得很仔細,因為播的是跟我們差不多年紀的小孩──布勞爾的新聞。<br /><br />  布勞爾住在錢伯倫鎮,位於城堡岩以東四十哩。在魏恩氣喘吁吁地從家裡直奔樹屋的三天前,布勞爾拿了媽媽的罐子出去摘藍莓,直到天黑都沒有回家,於是家人報了警,展開搜尋行動──剛開始只繞著布勞爾家四周打轉,後來就擴展到鄰近的城鎮;每個人都參與了行動──包括警察、議員、漁獵監督官、義工等。過了三天,依然沒有小孩的蹤跡;根據收音機播的新聞可以判斷出來,他們絕對無法找到那孩子,即使找到,也是凶多吉少。最後搜尋活動也不了了之。可能他掉進什麼坑裡悶死,或是在溪裡淹死了,十年之後,或許打獵的人會發現他的骨骸也說不定;警方也已經開始在錢伯倫鎮與鄰近城鎮的池塘裡打撈了。<br /><br />  今天的緬因州西南部絕不會發生這種事;大部分地區皆已闢為市郊住宅區,波特蘭與路易斯登周圍彷彿大烏賊的觸角般拚命擴展。森林依然存在,越往西行越是茂密。但是今天,如果朝同一方向走五哩,必然會碰到雙線柏油路。而在一九六〇年,錢伯倫鎮與城堡岩之間完全沒有開發,有些地方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就未砍伐過,那時要是走進森林,確實有可能迷路,並因此把命送掉。<br /><br /><br />  4<br /><br /><br />  那天早上,魏恩正在走廊前的地上挖著。<br /><br />  我們大家立刻明白他在說什麼,但也許我應該對你們解釋一下。泰迪不太聰明,不過魏恩也絕不會把閒暇時間用來準備大學生知識問答比賽,他的哥哥比利比他還要蠢,待會兒你就會知道。不過我還是先說為什麼魏恩要在門口挖土。<br /><br />  四年前,魏恩八歲的時候,他把一個裝了一分錢銅板的罐子埋在門廊的地下。魏恩總把門廊下面那片黑麻麻的空間喚做他的「洞穴」,他在那兒玩海盜之類的遊戲,那一罐銅板就是埋藏在地下的寶藏──不過如果你跟魏恩玩起海盜遊戲的話,就不能稱之為寶藏,而要說那是「戰利品」。他把罐子埋得深深的,洞口封好,再覆上泥土跟枯葉。他還繪製了藏寶圖,和房間裡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放在一起。接下來一個月,他把這件事拋在腦後。不久,等他想看電影或幹什麼需要錢的事情時,才想起這罐銅板,於是衝進房間裡找藏寶圖。但這時他母親已替他清過兩三次房間,把所有的舊作業本、糖果紙、漫畫書與笑話都收了起來,然後有一天拿來當生火的材料給燒了,魏恩的藏寶圖於是成了廚房煙囪裡的煙灰。<br /><br />  他猜是這樣。<br /><br />  他絞盡腦汁,想記起埋罐子的地方,挖下去,什麼都沒有。他再往左邊挖,往右邊挖,還是沒有。他放棄了,不過每回一想起來總會去挖挖看,如今已四年了。老天!四年了,實在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。<br /><br />  他已經變得走火入魔。魏家的門廊與房子等長,少說有四十呎長、七呎寬,幾乎每一寸土都被他挖過兩三次,結果毫無所獲,於是罐子裡裝的銅板數目開始在他心中滋長。事情剛發生時,他告訴柯里和我裡面大概有三塊錢,一年之後,變成五塊,最近居然膨脹成十塊左右,至於是左或是右,完全取決於他當時有多窮。<br /><br />  我們心裡都很明白,也不止一次想告訴他──比利知道他把錢埋在哪裡,於是偷偷把罐子挖出來了,魏恩卻死也不信,儘管他恨比利的程度就跟阿拉伯人恨猶太人一樣,如果有機會的話,他說不定會投票贊同親哥哥因行竊而被判死刑。但他仍然不願直截了當地問比利,也許是怕比利會笑著說:當然是我拿了,你這笨小孩,裡頭有二十塊,全被我花光了。於是乎,魏恩一想起來(或比利不在家時),就在地上挖著,爬起來時,褲子也髒了,頭髮上滿是樹葉,手上仍然空無一物。就因為這樣,我們常取笑他,給他取了一個綽號──便士魏恩。我想,他一得到消息就這麼快跑來樹屋,也許不只是為了報告這個消息,而是要讓我們知道他四年來辛勤挖掘銅板,終於好運臨頭了。<br /><br />  那天早上他起得比誰都早,吃了玉米片便到外面車庫的籃球架投籃,沒有什麼事好做,也沒有人扮鬼玩遊戲,於是他決定再挖一次錢。他鑽進門廊下時,聽到紗門砰的一聲,他靜止不動,不敢弄出任何聲響。如果是爸爸,他就爬出來;如果是比利,他就等比利跟他的朋友查理走了再動。<br /><br />  兩個人的腳步聲沿著門廊傳來,緊接著查理以顫抖的快哭的聲音說道:「老天!比利,我們該怎麼辦?」<br /><br />  魏恩說他一聽見查理說話的口氣,立即豎起耳朵,因為查理是鎮上孩子中數一數二的狠角色,畢竟想跟馬瑞爾與凸眼蛇在一起混的話,還真需要狠一點。<br /><br />  「什麼都不做,」比利說,「我們什麼都不做。」<br /><br />  「我們總得做點事啊!」查理說著,他們便坐在門廊上,與魏恩蹲的地方離得很近。「你沒看到他嗎?」<br /><br />  魏恩冒險朝階梯爬近了一些,他以為或許比利跟查理昨晚喝了個大醉,把什麼人撞倒了。他移動的時候萬分小心,以免把堆積在地上的枯葉弄得沙沙作響;如果他們發現他在門廊下偷聽的話,一定會把他剁成肉醬餵狗吃。<br /><br />  「這件事跟我們無關,」比利說,「那孩子已經死了,所以對他來說,也無關緊要了。誰會在乎他什麼時候被發現的呢?我可不在乎。」<br /><br />  「收音機上講的就是那個孩子,」查理說,「一定是他,那個卜洛克、布若爾、還是富洛?管他叫什麼名字!一定是那列該死的火車撞了他。」<br /><br />  「是啊!」比利說。劃火柴的聲音;魏恩看見火柴被丟到車道上,接著又聞到菸味。「你還吐了呢。」<br /><br />  沒有人接腔,但魏恩感覺得到查理的羞愧。<br /><br />  「好在女孩子沒瞧見,」過了一會兒,比利說道,「幸好。」說完他拍拍查理的背,為他打氣。「要是給她們瞧見,一定會從這兒一直宣揚到波特蘭去;我們還算溜得快。你想她們會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對勁?」<br /><br />  「不會,」查理說,「反正瑪麗本來就不喜歡走赫婁路穿過公墓,她怕鬼。」之後他的聲音又變得怕兮兮的。「老天,真希望我們昨天晚上沒有偷車!應該照原定計畫去看戲才是!」<br /><br />  查理與比利跟叫瑪麗與貝薇的兩個女孩出去玩(除了在嘉年華會的表演場子,難得看到這麼粗俗放蕩的女人);有時候他們四個──如果加上迷糊蛋伯考維和馬瑞爾兩對的話,人數就增加到六個、八個──他們就從路易斯登的停車場偷一輛車去鄉下兜風,帶幾瓶酒助興。柯里有時候會說,這是野孩子的廉價刺激。他們帶著女孩子找個僻靜的地方停下,然後飲酒作樂,再把車子丟在家附近。他們這麼做從來沒被逮到,但魏恩一直希望能有這麼一天,這樣他才有機會上感化院去看比利。<br /><br />  「如果我們報警,他們一定會問我們為什麼跑到那麼遠的赫婁去」,「我們兩人都沒有車,比利說,最好還是把嘴巴閉得緊緊的,這樣他們就抓不到我們。」<br /><br />  「我們可以打匿名電話。」查理說。<br /><br />  「他們還是會追蹤你的電話,」比利預言,「我在《公路巡警》、《警網》這些影集上看過。」<br /><br />  「也對。」查理可憐兮兮地說著,「上帝!真希望昨天馬瑞爾跟我們在一起,那樣我們就可以告訴警察說,我們是坐他的車。」<br /><br />  「可是他昨天不在。」<br /><br />  「是啊,」查理說著嘆口氣,「我想你說得對。」他把菸屁股丟到車道上。「我們一定得走到前面的路邊去撒尿,對不對?又不能走另外一邊,是不是?還把我一身新衣服吐得髒髒的。」他的聲音降低了些,「你知不知道那小孩就那樣平平躺著?比利,你有沒有看到那個渾蛋的死相?」<br /><br />  「看到了。」比利說著,又一個菸屁股被丟到車道上。「我們去看看馬瑞爾起來沒?我想喝點果汁。」<br /><br />  「我們要不要告訴他?」<br /><br />  「查理,我們不要告訴任何人,永遠也不能提,你懂嗎?」<br /><br />  「我懂,」查理說,「老天,真希望我們沒有偷那輛道奇車。」<br /><br />  「噢,閉上你的嘴,走吧!」<br /><br />  看著兩雙腿緊裹著褪色牛仔褲、套著黑皮靴走下階梯,魏恩的手跟膝蓋完全不敢動,(他告訴我們:「我嚇得蛋蛋都縮進去了。」)他實在很怕他們發現他躲在門廊下,而把他拖出來修理,把他的腦袋瓜打扁,並用靴子猛踢他。但他們一直朝前走去。魏恩確定他們確實離去之後,立刻從門廊下爬出來飛奔至此。<br /><br /><br />  5<br /><br /><br />  「你的運氣真好,」我說,「要是讓他們發現了,不宰了你才怪。」<br /><br />  泰迪說:「我知道赫婁路,那是一條死路,旁邊有一條河。以前我們都在那兒釣魚。」<br /><br />  柯里點頭。「以前還有一座橋,後來淹了水,好久以前了,現在只剩鐵道。」<br /><br />  「一個小孩真能從錢伯倫鎮走到赫婁嗎?」我問柯里,「起碼有二三十哩路呢!」<br /><br />  「我想有可能。他也許正好走到鐵道附近,就順著鐵道走下去;說不定他希望可以因此走出森林,或攔下一列火車載他一程。不過現在只有一班貨車在跑,他必須一直走到城堡岩才有救。也許天黑之後,真的有一班火車經過……結果撞上了他。」<br /><br />  柯里用他的右拳打著左掌;閃車經驗豐富的泰迪似乎有點喜滋滋的模樣。我覺得有點不舒服,想到那孩子離家那麼遠,雖然怕得半死,但仍頑固地跟著鐵道走,也許聽見夜裡叢林或陰溝裡傳出來的怪聲音而怕得不得了,就乾脆走在鐵軌枕木上。結果火車來了,車頭那一隻又大又圓的頭燈可能一時之間把他催眠了,等他想跳開時已經為時太晚。他也有可能餓了一天,於是昏睡在鐵道上,讓火車碾了過去。無論如何,結果都一樣:那小孩死了。<br /><br />  「所以,你們到底要不要去看?」魏恩問,他興奮得不停扭動,一副內急得坐立不安的樣子。<br /><br />  我們望著他好久好久,沒有人開口。隨後柯里丟下手裡的牌說道:「當然去。而且我敢跟你打賭,我們的照片一定會上報!」<br /><br />  「呃?」魏恩說。<br /><br />  「什麼?」泰迪說著,露出閃車時瘋狂的笑容。<br /><br />  「聽我說,」柯里說著身子前傾,「我們可以把屍體找出來,然後報警,這樣我們就成了新聞人物了!」<br /><br />  「我不知道」,魏恩說道,顯然沒料到這一著,大吃一驚,「比利會知道是我說出來的,他一定會把我打得半死。」<br /><br />  「他不會,」我說,「因為是我們發現那小孩,而不是開著贓車兜風的比利與查理發現的,這樣一來,他們再也不用擔心警察的詢問了,搞不好還會頒個勳章給你。」<br /><br />  「真的?」魏恩笑著,露出一口壞牙,笑得有點恍惚,彷彿想到比利會為他做的事情感到高興,就好像下巴挨了一拳一樣,讓他暈頭轉向。「你們覺得他會嗎?」<br /><br />  泰迪也在笑,接著他皺眉說道:「糟糕!」<br /><br />  「什麼事?」魏恩問,又是一副坐立不安的模樣,唯恐泰迪想出什麼鬼點子,破壞他得勳章的計畫。<br /><br />  「我們的家人」,泰迪說,「如果我們明天在赫婁找著那小孩,他們就會知道我們根本沒有在魏恩家的後院搭帳篷過夜。」<br /><br />  「對呀!」柯里說,「他們就會知道我們是去找那小孩。」<br /><br />  「他們不會知道。」我說著,禁不住覺得很滑稽──既興奮又害怕,因為我知道我們不但辦得到,而且可以不受處罰,這種複雜的情緒使我渾身發熱、腦袋發脹。我拿起紙牌洗著,好讓雙手有點事做;這種洗牌法和克里比奇紙牌遊戲是我從丹尼那兒學來的唯一東西,別的小孩都羨慕得很,我想每一個我認識的小孩都曾經要我教他們怎麼洗牌,只有柯里例外。或許只有柯里了解,教別人洗牌,就好像把丹尼的一部分送給別人,而丹尼留給我的東西已經不多了,我不能再和別人分享。<br /><br />  我說:「只消告訴他們說我們在魏恩家露營了好幾次,早已經玩膩了,於是我們決定順著鐵道步行,在樹林裡露營。我敢打賭沒有人會挨打,因為大家知道我們發現那小孩之後,一定會興奮得不得了。」<br /><br />  「反正我爸爸不管怎麼樣都會把我毒打一頓,」柯里說,他悶悶不樂地搖搖頭,「管他的,這件事值得做。」<br /><br />  「好。」泰迪說著站起身子;他依然笑得一副瘋癲樣,隨時都可能爆出他那高八度的咯咯笑聲。「我們吃過中飯後到魏恩家集合。晚飯要怎麼講?」<br /><br />  柯里說:「你、我跟戈弟就說我們在魏恩家吃。」<br /><br />  「我告訴我媽說我在柯里家吃。」魏恩說。<br /><br />  除非出了什麼無法控制的緊急事故,否則我們的計畫應該萬無一失,就怕我們的父母互相講起來,可就穿幫了。魏恩和柯里家都沒電話;當時還有許多家庭視電話為奢侈品,而我們大夥的家庭都不是有錢人家。<br /><br />  我爸已經退休了。魏恩的爸爸在工廠工作,仍然開著一九五二年的迪索托老車。泰迪的媽在丹貝利街有一幢房子,她把房間租出去,不過那年夏天一個房客也沒有,招租廣告從六月就一直貼在客廳窗子上。柯里的爸爸老是脾氣暴躁,他是個酒鬼,仰賴斷斷續續的社會福利金過活,大部分時間都跟馬瑞爾的老爸與鎮上幾個醉漢在酒館買醉。<br /><br />  柯里並不常提起他爸爸,但我們都知道柯里對他恨之入骨。每隔兩星期,柯里就會被痛打一頓,頸子、雙頰瘀傷處處,眼睛腫得高高的,好像落日般五彩繽紛。有一次他到學校時,腦袋瓜後面胡亂扎了一塊大繃帶,也是他唯一一次帶傷上學,其他時候都由他媽媽替他請病假,因為他傷得太重,根本無法上學。柯里很精明,非常精明,但他常常蹺課,於是鎮上專門抓逃學小孩的哈先生,便常常開著擋風玻璃上貼著「拒載便車客」貼紙的老舊黑色雪佛蘭在柯里家出現。如果柯里蹺課讓哈先生逮到,他就把柯里拖回學校,罰他一個星期放學後留校;若是哈先生發現柯里是被爸爸打傷才不上學的話,他就悶聲不吭。一直到二十年後,我才開始覺得這種特殊待遇似乎值得懷疑。<br /><br />  一年以前,柯里被勒令停課三天。那天正好輪到柯里當值日生收牛奶錢,結果收齊的錢卻不翼而飛,儘管他發誓沒有拿那筆錢,但由於他的家庭背景,沒有人相信他的話。柯里的爸爸聽到這個消息,怒得打斷了他的鼻梁與右腕,讓柯里在醫院裡待了一夜。柯里的家庭背景實在糟糕,大家都認為他會變壞……連柯里自己都這麼想。柯里的兩位哥哥不負鎮民的期望,都成了鼎鼎有名的壞坯子。年紀最長的法蘭於十七歲時離家,投入海軍服役,最後卻因強暴案在普資茅斯服刑。柯里的二哥理查,右眼凸得滑裡滑稽,我們都叫他凸眼蛇,他念十年級的時候輟學,此後就跟查理、比利與一夥不良少年在一起鬼混。<br /><br />  「我想不會有問題,」我告訴柯里,「約翰跟馬提呢?」約翰與馬提也是固定成員。<br /><br />  「他們還沒有回來,」柯里說,「星期一才會到。」<br /><br />  「喔,真不巧。」<br /><br />  「就這麼說定了?」魏恩問道;仍然一副猴急樣,他不希望離題太遠,連一分鐘也等不及。<br /><br />  「大概吧,」柯里說,「誰還要玩牌?」<br /><br />  沒有人想玩,我們興奮得根本沒有心情玩牌。我們從樹屋上爬下來,翻過籬笆,到空地上玩球,但還是不好玩,因為我們滿腦子都在想那個被火車撞死的小孩,想著我們要怎麼去找他,或他變成什麼樣子了。十點過後,我們紛紛回家跟父母稟明。<br /><br /><br />  6<br /><br /><br />  我回家的時候已是十一點十五分,路上還在雜貨舖稍作逗留,查看一下新書。每隔一兩天,我都會到那兒去看看有沒有麥唐諾(John D﹒MacDonald)的新推理小說上市。我身上有兩角五分錢,如果有新書,我就會把它買下來;但架子上只有舊的,每一本我大概都看過六七遍不止。<br /><br />  我到家時,家裡的車子已經開走了,這才想起我媽跟她幾個朋友去波士頓聽音樂會了。我媽是個音樂會迷,每逢音樂會必定出席;有何不可?她唯一的乖兒子死了,她得找一樣東西來轉移注意力;我猜這話聽起來頗無情,不過如果你我易地而處的話,你也會瞭解為什麼我有這種感覺。<br /><br />  爸爸在後院中,正拿著水管噴灑他那已經無可救藥的花園。要是你從他陰鬱的臉上看不出來的話,只消瞧瞧花園,就知道他根本無法使它起死回生;泥土已成了淡灰色,除了發育不良的玉米外,所有植物都死光了。爸曾說過,他永遠也不知道該如何蒔花種樹,八成是沒有這種天分。他時常在同一個地方灑了太多水,把好端端的植物活活溺死,而另一邊的植物卻又因缺水乾枯而死。他在四月失去一個兒子,又在八月失去一座花園,如果他不願提這些事,我想那是他的特權,不過讓我不好過的是他幾乎成了悶葫蘆,什麼也懶得說,這樣實在有點太過火了。<br /><br />  「嗨,爸,」我站在他身邊說道,同時遞給他剛才買的蛋捲,「要不要吃一點?」<br /><br />  「哈囉,戈弟。我不要,謝謝。」他繼續在灰敗的泥土上澆水。<br /><br />  「我今晚可不可以跟幾個朋友到魏恩家後面去露營?」<br /><br />  「哪些朋友?」<br /><br />  「魏恩、泰迪,也許還有柯里。」<br /><br />  我以為他會立刻數落柯里一頓──說什麼柯里是個壞坯子,是籃子底下的爛蘋果,是賊,是未來的不良少年。<br /><br />  但他只嘆口氣說道:「我想可以。」<br /><br />  「太好了!多謝!」<br /><br />  我轉身正想進屋看電視時,他突然問:「戈弟,你就只想跟那些人在一起鬼混,是不是?」<br /><br />  我回頭望著他,心裡一陣緊張,以為他要訓我一頓,但那天早上他並沒有要數落我的意思,我倒寧可他罵我一頓。他的肩膀頹然下垂,臉朝向枯死的花園不看我,他的眼中有一抹不尋常的閃光,也許是淚水。<br /><br />  「噢,爸,他們還算好──」<br /><br />  「當然。一個賊,兩個白癡,真是我兒子的好玩伴。」<br /><br />  「魏恩不是白癡。」我說,要替泰迪辯解並不容易。<br /><br />  「十二歲了還在唸五年級,」我爸說道,「那麼會浪費時間。星期天報紙送來的時候,他花整整一個半小時看漫畫版。」<br /><br />  他說這話令我非常生氣,因為我覺得他有欠公平;他只是以評判我所有朋友的方式,來評判魏恩,只憑幾次見面的印象就驟下斷語,更何況他每次見到他們的時候,他們都正好要進出房子。他錯怪他們了。每次他說柯里是賊的時候,我都氣得滿臉通紅,因為他一點也不了解柯里;我想向他解釋,但又怕萬一惹毛了他,我就不能出門了。不過他倒並不是真的很生氣,至少不像有時候在餐桌上的樣子,又罵又吼的,弄得沒有人吃得下飯。現在的他看起來只是悲哀、疲倦而形容憔悴。他高齡六十三了,年紀大得足以做我的爺爺。<br /><br />  我媽五十五歲──也不年輕了。她跟爸結婚後,想立刻體驗兒女成群的生話。不久我媽就懷孕了,卻又不幸流產。後來她又小產兩次,大夫告訴她這輩子想生孩子已無望;這些細節都是我從他們平常訓話中聽來的。他們要我把自己的出世想成上帝奇異的恩典,希望我感謝上蒼讓四十二歲頭髮灰白的母親生下我。但我並不為我的好運而感謝上蒼,更不感謝她為了生我而忍受痛苦與犧牲。<br /><br />  大夫宣告我媽不可能生小孩五年之後,媽竟然懷了丹尼。她懷了他八個月後,他便「跌」了出來,足足八磅重──我父親常說,如果丹尼足月出生的話,沒有十五磅才怪。大夫說:有時候,老天會開開我們的玩笑,不過他會是你們唯一的孩子。謝謝老天吧,你們也該心滿意足了。十年後媽又懷了我。我不但足月生,而且還得勞駕大夫用鉗子拉我才肯出來。你聽過這麼荒唐的家庭嗎?兩個老人家辛苦地把我生下來,而我唯一的哥哥在大孩子堆裡打少年棒球聯賽時,我還是裹著尿布的小奶娃呢!<br /><br />  對我爸媽而言,只要收到一件上帝的禮物就夠了。我不願說他們對我不好,而且他們也從來沒有打過我,但我的出生確實太令他們意外了;我想人一過了四十,就不如二十歲時那麼喜歡驚喜了。我生下來之後,媽就做了結紮手術,我猜她是想百分之百確定,不希望三度接到上帝的恩賜了。等到我上大學以後,才知道像我這種情形,生下來不是弱智兒已經算運氣很好了,雖然我猜老爸看到魏恩要花十分鐘才弄懂卡通影片的對白時,曾經這樣懷疑過。<br /><br />  還有被忽視這檔子事。我一直到高中時期為了寫閱讀報告,讀了一本名叫《隱形人》(The Invisible Man)的小說之後,才搞清楚這回事。我當時之所以答應哈蒂小姐看這本書,是因為我還以為它是一本科幻小說,講的是電影中演的那個渾身纏著繃帶的隱形人。等我發現完全不是那麼回事時,我就想換一本書,但哈蒂小姐不放過我,結果,我還蠻喜歡這本書的。《隱形人》是講一個黑人,除非他闖了什麼禍,否則根本沒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;人們看他的時候,總是好像沒看見一樣;他說話時總是沒有人回答,就像一個黑色幽靈一般。一旦我進入狀態之後,我就像看偵探小說一樣猛啃那本書,因為這本書的作者艾利森(Ralph Ellison)簡直就是在寫我。晚餐桌上聽到的總是:丹尼,你打了幾支安打?丹尼,誰請你去參加霍家的舞會?丹尼,我要慎重地跟你談談剛才我們看到的那輛車。我則說:「給我奶油。」然後爸說:「丹尼,你真的想從軍嗎?」我又說:「哪一位把奶油拿給我,好嗎?」媽接著就會問丹尼,要不要她進城時順便趁著大拍賣幫他挑件襯衫,最後我只好自個兒拿奶油。我九歲的時候,有一天在晚餐桌上想看看說髒話會有什麼反應,於是我說:「請把那些他媽的馬鈴薯遞給我。」我媽說:「丹尼,惠姑今天打電話來,問起你跟戈弟。」<br /><br />  丹尼從城堡岩高中榮譽畢業的那天晚上,我裝病留在家裡。我請史蒂夫的大哥羅斯替我買了一瓶酒,就自己待在家裡灌了半瓶,半夜在床上吐了個死去活來。<br /><br />  像這種家庭狀況,你若不是痛恨你哥哥,便是瘋狂崇拜他──至少大學心理學都是這麼教的。狗屎,是不是?但我對丹尼卻沒有這兩種感覺;我們很少吵架,更是從來沒有動過拳腳,如果真有的話,那才叫不可思議。你想,會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值得十四歲的哥哥狠狠修理四歲的弟弟呢?我的爸媽因為太寵愛他了,很少要他扛起照顧幼弟的重擔,因此他從不像別的兄姊討厭小弟妹一樣討厭我。如果丹尼帶我去什麼地方,那完全是出於他的自由意志,而這也是我記憶中最快樂的時刻。<br /><br />  ※※※<br /><br />  「嘿,丹尼,那小鬼是誰?」<br /><br />  「是我的小弟,你說話小心點,大衛。他會把你打得稀爛,戈弟厲害得很呢!」<br /><br />  他們走過來把我圍在中間,個個都是又高又壯的大塊頭。他們好大、好老。<br /><br />  「嘿,小鬼……這傢伙真是你大哥?」我害羞地點點頭。<br /><br />  「小鬼,他真是個笨驢,對不對?」<br /><br />  我又點頭,結果響起如雷般的笑聲,連丹尼自己也不例外。接著丹尼清脆地拍拍掌,然後說:「來吧。我們到底要練球,還是像傻子一樣站在這裡?」<br /><br />  他們各就各位,開始在內野傳球。<br /><br />  「戈弟,坐在那邊板凳上。乖乖的不要吵別人。」<br /><br />  我走到那邊的板凳坐下。我好乖,沒有吵任何人,在美麗的夏季雲空之下,我覺得自己好小。我就定定地望著我哥哥投球,乖乖的,不吵。<br /><br />  ※※※<br /><br />  但這種時候並不多。有時候他會唸床邊故事給我聽,比媽的故事好聽多了。媽老是說薑餅娃娃或三隻小豬的故事;丹尼就會講藍鬍子或開膛殺手傑克,還有改編的三隻山羊的故事。剛才我也說過,他教我玩牌、洗牌。不很多,但別挑剔!在這世界上,有多少就拿多少,對不對?<br /><br />  等我長大一些,我對丹尼的愛被一種冷靜超然的敬畏所取代,大概就像不特別虔誠的基督徒敬畏他們的上帝一樣。他去世後,我又驚又悲,不過並不是大驚大悲,我想或許跟那些基督徒看到《時代雜誌》說上帝已經死去時的感覺一樣。我這麼說好了:丹尼死的時候,我難過的程度就跟從收音機上聽說電視劇演員布洛克(Dan Blocker)去世一樣,我看見他們的次數差不多,而丹尼的影像卻無法在螢光幕上一再重播。<br /><br />  他被埋在一個密封的棺材裡,上面還覆著一面美國國旗(他們在棺材入土前拿走國旗,摺疊成一小塊交給我媽媽)。我的父母完全崩潰了,過了四個月,他們的悲痛仍無法平復,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有恢復的一天。丹尼的房間就在我隔壁,依然保持他生前的模樣;常春藤盟校的三角旗還釘在牆上,幾個他常約會的女孩照片也黏在鏡子上,他曾經站在鏡前良久,一心一意把頭髮梳成貓王的飛機頭。桌上仍擺著他愛看的雜誌,隨著時間的流逝,上頭的日期也變得越來越遙遠。我們常常可以在一些多愁善感的片子裡看到這類情節,但我並不覺得感傷,只覺得可怕。除非逼不得已,我絕不進丹尼的房間,因為老覺得他就在門後面、床底下或是衣櫥裡。通常我都覺得他在衣櫥裡,如果我媽叫我去拿丹尼的相簿給她看,我就想像房門會慢慢自動打開,而我嚇得半死地僵在原地;我想像他白著一張死臉、流著血站在黑暗中,腦袋邊遭到撞擊,腦漿與血塊凝結在襯衫上。我彷彿看到他兩臂前舉,滿是血跡的雙手成了爪子,而且嘶啞著嗓子說:該死的是你,戈弟。該死的是你。 </div></body></html> in /var/www/vhosts/enjoyreadinghour.com/zh.enjoyreadinghour.com/eKatab/REST.class.php on line 799
總要找到你

總要找到你 線上小說閱讀



  1


  最重要的事情往往也最難啟齒,你不好意思說出口,因為言語會縮小事情的重要性──原本縈繞在腦中一些天大的事情,一經脫口而出,便立時縮為原本的實際大小。不過其實遠遠不止如此,是不是?最重大的事,往往和你埋藏在內心深處的祕密有密切關係,有如敵人樂於一窺的藏寶圖。或許有一天你鼓起勇氣,把心中的一切和盤托出,結果只落得讓別人看笑話,因為他們壓根兒不懂你在說什麼,也不知道你為什麼覺得事情那麼重要,說著說著,幾乎要哭了出來。我想普天下最糟的事,莫過於懷著滿腔心事與祕密,卻非無人可訴,而是沒有人聽得懂!

  我第一次見到死人的時候,才十二、三歲。當時是一九六〇年,好久以前了……儘管有時我並不覺得有那麼久,尤其是在我夢到冰雹掉進他張開的眼睛裡的那些夜晚。


  2


  在城堡岩,我們本來有一座樹屋,架在巨大的榆樹幹上,樹的下方則是一大塊空地。如今空地成了一家搬家公司,榆樹也不復存在,這就是進步。樹屋雖然沒有什麼名目,但有點像我們的社交俱樂部,通常有五六個固定成員,還有幾個在附近晃盪的傢伙。碰上有牌局的時候,我們就會讓這些打游擊的上來,因為我們需要新血。通常我們都玩二十一點,而且玩得很小,頂多幾毛錢或幾分錢為底,不過如果手上有很多張牌,卻還沒有爆的話,可以贏上兩三倍,雖然只有泰迪會瘋瘋癲癲地想贏這種大錢。

  搭造樹屋的厚板都是從卡賓街麥奇木材行後面的廢料堆弄來的──不是四分五裂,就是佈滿節孔,我們好不容易才用衛生紙或紙巾塞得牢牢的。屋頂是一塊波狀的鐵皮,也是我們偷偷從廢料堆弄來的;搬回來的路上,我們還頻頻回頭,唯恐守衛的惡犬發現之後,會把我們給生吞下去。我們也在同一天找到一扇紗門,雖然可以防蒼蠅蚊子,但卻鏽得厲害,無論你什麼時候往外望,都是一片灰濛濛的黃昏景象。

  除了玩牌之外,樹屋俱樂部也是個抽菸、休閒與看言情小說的好地方。那兒有五六個破舊不堪的菸灰缸,牆上釘著成人畫報的內頁,還有二十到三十副玩得角角都翹起來的紙牌(都是泰迪從他叔叔經營的城堡岩文具店拿來的。有一天泰迪的叔叔問他我們在玩什麼牌,泰迪便說我們要參加克里比奇紙牌遊戲比賽,泰迪的叔叔覺得好極了)、一套塑膠的撲克籌碼,以及一大堆年代久遠的《大偵探》奇情謀殺雜誌,可供我們沒事的時候打發時間。我們還在地板下面造了一個一百二十吋見方的暗櫃,每次有哪個小孩的爸爸覺得應該來瞧瞧我們的俱樂部、表現一下親善時,便可以把一些不宜觀看的東西藏在裡面。碰到下雨天,待在樹屋裡簡直跟待在牙買加鐵皮鼓中一樣,叮叮咚咚的好不熱鬧……不過那年夏天倒沒有下過一滴雨。

  那是自一九〇七年以來最乾燥、最炎熱的夏天──報紙上是這麼說的;勞動節週末前的星期五,新學年即將開始,連地上的秋麒麟草與路旁的水溝看起來都乾巴巴的。那年大家的花園都種不出什麼東西來;城堡岩的商場仍舊舉辦腌制材料和工具大展,但卻積滿灰塵,乏人問津。那年夏天,沒有人願意腌釀任何東西,或許蒲公英酒是唯一的例外。

  那個星期五早上,泰迪、柯里和我都在俱樂部裡,正為即將開學的事發愁,我們一邊玩牌,一邊講一些老掉牙的笑話。你怎麼知道法國人來過你的後院呢?很簡單,你的垃圾桶空空如也,而你的狗卻大腹便便。泰迪每回聽了都裝出一副生氣的樣子,不過每次搶著接下去的人總是他,但他也僅僅把法國人換成波蘭人罷了。

  榆樹下非常陰涼,不過我們還是脫了襯衣,免得汗流浹背,把衣服都弄濕了。我們玩的是「三分錢」,所有牌戲裡最無聊的一種,但我們熱得根本不想玩更複雜的牌戲。八月中旬以前,我們還能湊成一支不錯的球隊,之後大家就散了,天氣實在太熱了。

  我從十三點開始,先拿到一張八點的牌,湊成二十一,此後就毫無進展。柯里決定不再拿牌,我抽了最後一張牌,結果一點幫助也沒有。

  「二十九點。」柯里說,把方塊牌全攤在桌上。

  「二十二。」泰迪說著,一臉厭惡的表情。

  我把紙牌面朝下往桌上一甩。

  「戈弟輸了,戈弟大輸特輸了。」泰迪像喇叭似的扯開嗓門直嚷嚷,緊跟著便發出他那舉世無雙的泰迪式奸笑──咿咿咿……,活像一根生鏽的釘子被人從爛木頭裡慢慢拔出來一樣。沒錯,他的確怪異,我們都知。道。他跟我們一樣,快十三歲了,但由於他的厚鏡片與助聽器,他看來比我們大得多。每回別的小孩在街上看見他,都惡形惡狀地跟他要菸,其實他襯衫口袋裡突起的一塊不是菸,只是助聽器的電池罷了。

  儘管泰迪臉上掛了眼鏡,耳朵裡又塞了肉色助聽器,他仍然看不太清楚,也時常聽錯別人的意思。要是打起棒球來,你只能讓他站在靠近籬靄笆、比柯里與葛貝的左外野和右外野還要遠的地方,並且祈禱沒有人會把球打到那麼遠,因為無論泰迪有沒有看到球,他都會正經八百地在後頭猛追。對他而言,一頭撞牆也是常事;有一回他一路跑著,便往樹屋的籬笆撞過去,立刻失去知覺,他就那麼翻白眼躺在地上,幾乎有五分鐘之久,真把我嚇壞了。他醒過來之後站起來走動,鼻子流著兩道鮮血,額頭上則隆起一塊紫色的大包,仍然念念不忘那是個界外球。

  他天生視力差,但聽力差倒是事出有因。以前大家都喜歡把頭髮剪得短短的,露出兩隻耳朵,就跟什麼瓶啊罐的耳朵一樣。泰迪卻是城堡岩第一個留披頭髮型的人,當時美國人連披頭士是何方神聖都還不知道。泰迪把耳朵蓋住的原因,是他的耳朵就像兩塊軟乎乎的蠟一樣。

  泰迪八歲的時候,有一天他父親因為他打破盤子而大發雷霆,事情發生時,他母親正在鞋廠做工,等她趕回來時,一切已經過去。

  泰迪的爸爸把他抓到廚房後面的大爐子前,然後一手抓住他的腦殼,按在爐臺上十秒鐘,然後再抓起泰迪的頭髮,把頭部另一邊往爐臺一按。之後,他便打電話給急救中心,要他們來救他的孩子。掛上電話後,他從櫥裡拿出點四一〇口徑的獵槍,坐下來看電視,獵槍就橫在大腿上。隔壁的布太太過來問泰迪怎麼樣的時候──她聽見泰迪的尖叫聲──泰迪的爸爸端起獵槍對準她。布太太立刻拔腿就跑,將自己鎖在家裡,又打電話報了警。救護車來了之後,泰迪的爸爸讓醫護人員走進來,用擔架把泰迪抬進那輛老舊的救護車裡,自己則走到後面門廊擔任警戒。

  泰迪的爸爸對「看護兵」解釋,說那些該死的高級軍官告訴他敵人已經肅清,結果他卻發現到處都是老德的狙擊兵;這時其中一位看護兵就問他撐不撐得住,泰迪的爸爸緊張地微微一笑,說他會撐住,除非地獄改行賣冰箱。於是看護兵朝他敬個禮,泰迪的老爸立刻回敬一個,救護車離開幾分鐘後,州警車也隨之而至,解除了死守沙場的泰迪老爸的職務。

  近一年來,他常做些古怪的事,比如用槍射死貓或在郵箱裡點火。這次虐待兒子事件發生後不久,他們很快辦了一次聽證會,送他進托格退伍軍人醫院,如果你是第八類情形退役的話,就得到那兒去。泰迪的老爸過去曾參加諾曼第登陸之役,泰迪常常這麼形容他的老爸,即使老爸這麼對待他,他還是以老爸為榮,每個星期都跟媽媽去看他。

  我猜他是我們這一群死黨裡最笨的一個,而且也有幾分瘋癲。有時他會冒險做些極端瘋狂的事,每回卻都能全身而退。他最津津樂道的一件大事就是「閃車」;他會對著迎面而來的車子狂奔,好幾次都只差幾吋就要撞上了,天知道他害多少人心臟病發作,而他卻在一邊笑個開懷,疾駛而過的車子捲起的風把他的衣服吹得如波浪般擺動。我們每次都被他嚇得半死,因為他即使戴了像可樂瓶子那麼厚的鏡片,視線還是一片模糊。我們覺得他總有一天會失手撞上車子,這只是遲早的問題,逗他的時候得小心,因為他可能為了賭氣,什麼都敢做。

  「戈弟輸了,咿──咿──咿!」

  「少煩了。」我說著,拿起一本《大偵探》,讓他們繼續玩。

  泰迪拿起他的牌,迅速瞥了一眼,說道:「我贏了!」

  「你這四眼田雞!」柯里喊道。

  「我這四眼田雞有一千隻眼睛。」泰迪面容嚴肅地說,柯里跟我則禁不住狂笑。泰迪皺著眉頭望著我們,彷彿猜不透我們在笑什麼似的;這也是泰迪另一個奇怪的地方──他總會說一些奇怪的話,像「我這四眼田雞有一千隻眼睛」之類,誰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有意搞笑,還是就這麼脫口而出,然後他就皺起眉頭,瞪著捧腹大笑的人,像是在說:老天!這回又是什麼事情這麼好笑?

  泰迪笨拙地洗牌,我則看到謀殺案的精采部分。這時傳來有人快步登上梯子的聲音,接著便響起敲門聲。

  「誰?」柯里吼道。

  「我是魏恩!」他聽來很興奮,而且上氣不接下氣。

  我走到門邊拉下門閂,門砰地打開,我們的固定成員之一魏恩兩手一撐,便上了樹屋,身上汗流浹背,模仿搖滾歌星瑞戴爾梳的頭髮,也東一綹西一綹地黏在一塊。

  「哇,各位,」他喘著氣,「要不要聽我的大消息?」

  「什麼消息?」我問。

  「讓我喘口氣,我是從家裡一路跑過來的。」

  「我一路跑回家,就是為了說聲對不起。」泰迪學著小安東尼,以可怕的假聲唱著。

  「去你的!」魏恩說。

  「你也去死吧!」泰迪回嘴。

  「你說你從家裡跑來的?」柯里不信地問道,「老兄,你真是瘋了。」魏恩的家在格蘭路,離樹屋有二哩路。「外面大概有華氏九十度吧?」

  「很值得」,魏恩說,「老天!你們一定不相信,真的。」他的手拍打著滿是汗水的額頭,表示他是認真的。

  「好吧,什麼事?」

  「你們今晚可不可以出來露營?」魏恩熱切而激動地問我們,眼睛就像汗濕的臉上塞了兩粒葡萄乾似的。「我是說你們去和父母說要在我家後院搭帳篷過夜?」

  「我想可以,」柯里說著拿起剛發的牌瞧著,「可是我爸正在酒吧裡大喝特喝,你知道的。」

  「你一定要去,」魏恩說,「真的,你們絕不會相信。戈弟,你呢?」

  「也許。」

  其實我幾乎什麼事都可以做──那年夏天,我就跟隱形人沒兩樣。四月,我的哥哥丹尼在車禍中喪生,當時他正在喬治亞州本寧堡受新兵訓練。他跟另一個傢伙駕著吉普車去福利社,卻被一輛陸軍卡車攔腰撞上,丹尼當場殞命,車上另一個人到現在仍然昏迷不醒。事發之日距離丹尼二十二歲的生日只有幾天,我也已經買好生日卡準備寄給他。

  我聽到消息時哭了,葬禮時我哭得更傷心,實在難以相信丹尼走了,以前那個老愛敲我腦袋、用橡皮蜘蛛把我嚇哭、或是在我跌倒時親親我、在我耳邊輕聲說「別哭了」的人竟然不存在了──曾經摸過我、哄過我的人居然會死掉。丹尼居然會死掉,這個消息令我既傷心又害怕──不過我白明父母似乎已完全崩潰。我跟丹尼就跟普通朋友差不多,他大我十歲,有自己的朋友與同學。我們在同一張桌子上吃了好幾年的飯,有時候他是我朋友,有時候他也會整我,不過大半時間他只是,你知道,一個我認識的傢伙罷了。他死的時候,已經離家整整一年,只有休假時回來過兩次,我們甚至連長相都不像。過了好久我才發覺,我的淚水大都是為爸媽而流的。

  「魏恩,到底是什麼鬼事?」泰迪問。

  「我贏了。」柯里說。

  「什麼?」泰迪尖叫道,立刻把魏恩撂在一邊。「你這下流的騙子!竟敢在牌裡做手腳!」

  柯里嘻嘻笑道:「抽牌吧!」

  泰迪伸手去摸最上面的牌,柯里則在背後的架子上找菸,我彎身撿起我的偵探雜誌。

  魏恩說:「你們要不要去看屍體?」

  大家都不動了。


  3


  我們當然都在收音機上聽過這事。這破舊的收音機也是我們從廢料堆找來的,我們整天都開著收音機。通常我們收聽WALM臺的流行音樂節目播的貓王、洛伊.奧比森等人的歌,碰到播新聞時,我們就自動關起耳朵,因為他們老是播一些關於甘迺迪、尼克森以及什麼金門、馬祖的無聊事,還有導彈及卡斯特羅終究還是渾蛋之類的。不過那天我們倒是聽得很仔細,因為播的是跟我們差不多年紀的小孩──布勞爾的新聞。

  布勞爾住在錢伯倫鎮,位於城堡岩以東四十哩。在魏恩氣喘吁吁地從家裡直奔樹屋的三天前,布勞爾拿了媽媽的罐子出去摘藍莓,直到天黑都沒有回家,於是家人報了警,展開搜尋行動──剛開始只繞著布勞爾家四周打轉,後來就擴展到鄰近的城鎮;每個人都參與了行動──包括警察、議員、漁獵監督官、義工等。過了三天,依然沒有小孩的蹤跡;根據收音機播的新聞可以判斷出來,他們絕對無法找到那孩子,即使找到,也是凶多吉少。最後搜尋活動也不了了之。可能他掉進什麼坑裡悶死,或是在溪裡淹死了,十年之後,或許打獵的人會發現他的骨骸也說不定;警方也已經開始在錢伯倫鎮與鄰近城鎮的池塘裡打撈了。

  今天的緬因州西南部絕不會發生這種事;大部分地區皆已闢為市郊住宅區,波特蘭與路易斯登周圍彷彿大烏賊的觸角般拚命擴展。森林依然存在,越往西行越是茂密。但是今天,如果朝同一方向走五哩,必然會碰到雙線柏油路。而在一九六〇年,錢伯倫鎮與城堡岩之間完全沒有開發,有些地方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就未砍伐過,那時要是走進森林,確實有可能迷路,並因此把命送掉。


  4


  那天早上,魏恩正在走廊前的地上挖著。

  我們大家立刻明白他在說什麼,但也許我應該對你們解釋一下。泰迪不太聰明,不過魏恩也絕不會把閒暇時間用來準備大學生知識問答比賽,他的哥哥比利比他還要蠢,待會兒你就會知道。不過我還是先說為什麼魏恩要在門口挖土。

  四年前,魏恩八歲的時候,他把一個裝了一分錢銅板的罐子埋在門廊的地下。魏恩總把門廊下面那片黑麻麻的空間喚做他的「洞穴」,他在那兒玩海盜之類的遊戲,那一罐銅板就是埋藏在地下的寶藏──不過如果你跟魏恩玩起海盜遊戲的話,就不能稱之為寶藏,而要說那是「戰利品」。他把罐子埋得深深的,洞口封好,再覆上泥土跟枯葉。他還繪製了藏寶圖,和房間裡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放在一起。接下來一個月,他把這件事拋在腦後。不久,等他想看電影或幹什麼需要錢的事情時,才想起這罐銅板,於是衝進房間裡找藏寶圖。但這時他母親已替他清過兩三次房間,把所有的舊作業本、糖果紙、漫畫書與笑話都收了起來,然後有一天拿來當生火的材料給燒了,魏恩的藏寶圖於是成了廚房煙囪裡的煙灰。

  他猜是這樣。

  他絞盡腦汁,想記起埋罐子的地方,挖下去,什麼都沒有。他再往左邊挖,往右邊挖,還是沒有。他放棄了,不過每回一想起來總會去挖挖看,如今已四年了。老天!四年了,實在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。

  他已經變得走火入魔。魏家的門廊與房子等長,少說有四十呎長、七呎寬,幾乎每一寸土都被他挖過兩三次,結果毫無所獲,於是罐子裡裝的銅板數目開始在他心中滋長。事情剛發生時,他告訴柯里和我裡面大概有三塊錢,一年之後,變成五塊,最近居然膨脹成十塊左右,至於是左或是右,完全取決於他當時有多窮。

  我們心裡都很明白,也不止一次想告訴他──比利知道他把錢埋在哪裡,於是偷偷把罐子挖出來了,魏恩卻死也不信,儘管他恨比利的程度就跟阿拉伯人恨猶太人一樣,如果有機會的話,他說不定會投票贊同親哥哥因行竊而被判死刑。但他仍然不願直截了當地問比利,也許是怕比利會笑著說:當然是我拿了,你這笨小孩,裡頭有二十塊,全被我花光了。於是乎,魏恩一想起來(或比利不在家時),就在地上挖著,爬起來時,褲子也髒了,頭髮上滿是樹葉,手上仍然空無一物。就因為這樣,我們常取笑他,給他取了一個綽號──便士魏恩。我想,他一得到消息就這麼快跑來樹屋,也許不只是為了報告這個消息,而是要讓我們知道他四年來辛勤挖掘銅板,終於好運臨頭了。

  那天早上他起得比誰都早,吃了玉米片便到外面車庫的籃球架投籃,沒有什麼事好做,也沒有人扮鬼玩遊戲,於是他決定再挖一次錢。他鑽進門廊下時,聽到紗門砰的一聲,他靜止不動,不敢弄出任何聲響。如果是爸爸,他就爬出來;如果是比利,他就等比利跟他的朋友查理走了再動。

  兩個人的腳步聲沿著門廊傳來,緊接著查理以顫抖的快哭的聲音說道:「老天!比利,我們該怎麼辦?」

  魏恩說他一聽見查理說話的口氣,立即豎起耳朵,因為查理是鎮上孩子中數一數二的狠角色,畢竟想跟馬瑞爾與凸眼蛇在一起混的話,還真需要狠一點。

  「什麼都不做,」比利說,「我們什麼都不做。」

  「我們總得做點事啊!」查理說著,他們便坐在門廊上,與魏恩蹲的地方離得很近。「你沒看到他嗎?」

  魏恩冒險朝階梯爬近了一些,他以為或許比利跟查理昨晚喝了個大醉,把什麼人撞倒了。他移動的時候萬分小心,以免把堆積在地上的枯葉弄得沙沙作響;如果他們發現他在門廊下偷聽的話,一定會把他剁成肉醬餵狗吃。

  「這件事跟我們無關,」比利說,「那孩子已經死了,所以對他來說,也無關緊要了。誰會在乎他什麼時候被發現的呢?我可不在乎。」

  「收音機上講的就是那個孩子,」查理說,「一定是他,那個卜洛克、布若爾、還是富洛?管他叫什麼名字!一定是那列該死的火車撞了他。」

  「是啊!」比利說。劃火柴的聲音;魏恩看見火柴被丟到車道上,接著又聞到菸味。「你還吐了呢。」

  沒有人接腔,但魏恩感覺得到查理的羞愧。

  「好在女孩子沒瞧見,」過了一會兒,比利說道,「幸好。」說完他拍拍查理的背,為他打氣。「要是給她們瞧見,一定會從這兒一直宣揚到波特蘭去;我們還算溜得快。你想她們會不會覺得有什麼不對勁?」

  「不會,」查理說,「反正瑪麗本來就不喜歡走赫婁路穿過公墓,她怕鬼。」之後他的聲音又變得怕兮兮的。「老天,真希望我們昨天晚上沒有偷車!應該照原定計畫去看戲才是!」

  查理與比利跟叫瑪麗與貝薇的兩個女孩出去玩(除了在嘉年華會的表演場子,難得看到這麼粗俗放蕩的女人);有時候他們四個──如果加上迷糊蛋伯考維和馬瑞爾兩對的話,人數就增加到六個、八個──他們就從路易斯登的停車場偷一輛車去鄉下兜風,帶幾瓶酒助興。柯里有時候會說,這是野孩子的廉價刺激。他們帶著女孩子找個僻靜的地方停下,然後飲酒作樂,再把車子丟在家附近。他們這麼做從來沒被逮到,但魏恩一直希望能有這麼一天,這樣他才有機會上感化院去看比利。

  「如果我們報警,他們一定會問我們為什麼跑到那麼遠的赫婁去」,「我們兩人都沒有車,比利說,最好還是把嘴巴閉得緊緊的,這樣他們就抓不到我們。」

  「我們可以打匿名電話。」查理說。

  「他們還是會追蹤你的電話,」比利預言,「我在《公路巡警》、《警網》這些影集上看過。」

  「也對。」查理可憐兮兮地說著,「上帝!真希望昨天馬瑞爾跟我們在一起,那樣我們就可以告訴警察說,我們是坐他的車。」

  「可是他昨天不在。」

  「是啊,」查理說著嘆口氣,「我想你說得對。」他把菸屁股丟到車道上。「我們一定得走到前面的路邊去撒尿,對不對?又不能走另外一邊,是不是?還把我一身新衣服吐得髒髒的。」他的聲音降低了些,「你知不知道那小孩就那樣平平躺著?比利,你有沒有看到那個渾蛋的死相?」

  「看到了。」比利說著,又一個菸屁股被丟到車道上。「我們去看看馬瑞爾起來沒?我想喝點果汁。」

  「我們要不要告訴他?」

  「查理,我們不要告訴任何人,永遠也不能提,你懂嗎?」

  「我懂,」查理說,「老天,真希望我們沒有偷那輛道奇車。」

  「噢,閉上你的嘴,走吧!」

  看著兩雙腿緊裹著褪色牛仔褲、套著黑皮靴走下階梯,魏恩的手跟膝蓋完全不敢動,(他告訴我們:「我嚇得蛋蛋都縮進去了。」)他實在很怕他們發現他躲在門廊下,而把他拖出來修理,把他的腦袋瓜打扁,並用靴子猛踢他。但他們一直朝前走去。魏恩確定他們確實離去之後,立刻從門廊下爬出來飛奔至此。


  5


  「你的運氣真好,」我說,「要是讓他們發現了,不宰了你才怪。」

  泰迪說:「我知道赫婁路,那是一條死路,旁邊有一條河。以前我們都在那兒釣魚。」

  柯里點頭。「以前還有一座橋,後來淹了水,好久以前了,現在只剩鐵道。」

  「一個小孩真能從錢伯倫鎮走到赫婁嗎?」我問柯里,「起碼有二三十哩路呢!」

  「我想有可能。他也許正好走到鐵道附近,就順著鐵道走下去;說不定他希望可以因此走出森林,或攔下一列火車載他一程。不過現在只有一班貨車在跑,他必須一直走到城堡岩才有救。也許天黑之後,真的有一班火車經過……結果撞上了他。」

  柯里用他的右拳打著左掌;閃車經驗豐富的泰迪似乎有點喜滋滋的模樣。我覺得有點不舒服,想到那孩子離家那麼遠,雖然怕得半死,但仍頑固地跟著鐵道走,也許聽見夜裡叢林或陰溝裡傳出來的怪聲音而怕得不得了,就乾脆走在鐵軌枕木上。結果火車來了,車頭那一隻又大又圓的頭燈可能一時之間把他催眠了,等他想跳開時已經為時太晚。他也有可能餓了一天,於是昏睡在鐵道上,讓火車碾了過去。無論如何,結果都一樣:那小孩死了。

  「所以,你們到底要不要去看?」魏恩問,他興奮得不停扭動,一副內急得坐立不安的樣子。

  我們望著他好久好久,沒有人開口。隨後柯里丟下手裡的牌說道:「當然去。而且我敢跟你打賭,我們的照片一定會上報!」

  「呃?」魏恩說。

  「什麼?」泰迪說著,露出閃車時瘋狂的笑容。

  「聽我說,」柯里說著身子前傾,「我們可以把屍體找出來,然後報警,這樣我們就成了新聞人物了!」

  「我不知道」,魏恩說道,顯然沒料到這一著,大吃一驚,「比利會知道是我說出來的,他一定會把我打得半死。」

  「他不會,」我說,「因為是我們發現那小孩,而不是開著贓車兜風的比利與查理發現的,這樣一來,他們再也不用擔心警察的詢問了,搞不好還會頒個勳章給你。」

  「真的?」魏恩笑著,露出一口壞牙,笑得有點恍惚,彷彿想到比利會為他做的事情感到高興,就好像下巴挨了一拳一樣,讓他暈頭轉向。「你們覺得他會嗎?」

  泰迪也在笑,接著他皺眉說道:「糟糕!」

  「什麼事?」魏恩問,又是一副坐立不安的模樣,唯恐泰迪想出什麼鬼點子,破壞他得勳章的計畫。

  「我們的家人」,泰迪說,「如果我們明天在赫婁找著那小孩,他們就會知道我們根本沒有在魏恩家的後院搭帳篷過夜。」

  「對呀!」柯里說,「他們就會知道我們是去找那小孩。」

  「他們不會知道。」我說著,禁不住覺得很滑稽──既興奮又害怕,因為我知道我們不但辦得到,而且可以不受處罰,這種複雜的情緒使我渾身發熱、腦袋發脹。我拿起紙牌洗著,好讓雙手有點事做;這種洗牌法和克里比奇紙牌遊戲是我從丹尼那兒學來的唯一東西,別的小孩都羨慕得很,我想每一個我認識的小孩都曾經要我教他們怎麼洗牌,只有柯里例外。或許只有柯里了解,教別人洗牌,就好像把丹尼的一部分送給別人,而丹尼留給我的東西已經不多了,我不能再和別人分享。

  我說:「只消告訴他們說我們在魏恩家露營了好幾次,早已經玩膩了,於是我們決定順著鐵道步行,在樹林裡露營。我敢打賭沒有人會挨打,因為大家知道我們發現那小孩之後,一定會興奮得不得了。」

  「反正我爸爸不管怎麼樣都會把我毒打一頓,」柯里說,他悶悶不樂地搖搖頭,「管他的,這件事值得做。」

  「好。」泰迪說著站起身子;他依然笑得一副瘋癲樣,隨時都可能爆出他那高八度的咯咯笑聲。「我們吃過中飯後到魏恩家集合。晚飯要怎麼講?」

  柯里說:「你、我跟戈弟就說我們在魏恩家吃。」

  「我告訴我媽說我在柯里家吃。」魏恩說。

  除非出了什麼無法控制的緊急事故,否則我們的計畫應該萬無一失,就怕我們的父母互相講起來,可就穿幫了。魏恩和柯里家都沒電話;當時還有許多家庭視電話為奢侈品,而我們大夥的家庭都不是有錢人家。

  我爸已經退休了。魏恩的爸爸在工廠工作,仍然開著一九五二年的迪索托老車。泰迪的媽在丹貝利街有一幢房子,她把房間租出去,不過那年夏天一個房客也沒有,招租廣告從六月就一直貼在客廳窗子上。柯里的爸爸老是脾氣暴躁,他是個酒鬼,仰賴斷斷續續的社會福利金過活,大部分時間都跟馬瑞爾的老爸與鎮上幾個醉漢在酒館買醉。

  柯里並不常提起他爸爸,但我們都知道柯里對他恨之入骨。每隔兩星期,柯里就會被痛打一頓,頸子、雙頰瘀傷處處,眼睛腫得高高的,好像落日般五彩繽紛。有一次他到學校時,腦袋瓜後面胡亂扎了一塊大繃帶,也是他唯一一次帶傷上學,其他時候都由他媽媽替他請病假,因為他傷得太重,根本無法上學。柯里很精明,非常精明,但他常常蹺課,於是鎮上專門抓逃學小孩的哈先生,便常常開著擋風玻璃上貼著「拒載便車客」貼紙的老舊黑色雪佛蘭在柯里家出現。如果柯里蹺課讓哈先生逮到,他就把柯里拖回學校,罰他一個星期放學後留校;若是哈先生發現柯里是被爸爸打傷才不上學的話,他就悶聲不吭。一直到二十年後,我才開始覺得這種特殊待遇似乎值得懷疑。

  一年以前,柯里被勒令停課三天。那天正好輪到柯里當值日生收牛奶錢,結果收齊的錢卻不翼而飛,儘管他發誓沒有拿那筆錢,但由於他的家庭背景,沒有人相信他的話。柯里的爸爸聽到這個消息,怒得打斷了他的鼻梁與右腕,讓柯里在醫院裡待了一夜。柯里的家庭背景實在糟糕,大家都認為他會變壞……連柯里自己都這麼想。柯里的兩位哥哥不負鎮民的期望,都成了鼎鼎有名的壞坯子。年紀最長的法蘭於十七歲時離家,投入海軍服役,最後卻因強暴案在普資茅斯服刑。柯里的二哥理查,右眼凸得滑裡滑稽,我們都叫他凸眼蛇,他念十年級的時候輟學,此後就跟查理、比利與一夥不良少年在一起鬼混。

  「我想不會有問題,」我告訴柯里,「約翰跟馬提呢?」約翰與馬提也是固定成員。

  「他們還沒有回來,」柯里說,「星期一才會到。」

  「喔,真不巧。」

  「就這麼說定了?」魏恩問道;仍然一副猴急樣,他不希望離題太遠,連一分鐘也等不及。

  「大概吧,」柯里說,「誰還要玩牌?」

  沒有人想玩,我們興奮得根本沒有心情玩牌。我們從樹屋上爬下來,翻過籬笆,到空地上玩球,但還是不好玩,因為我們滿腦子都在想那個被火車撞死的小孩,想著我們要怎麼去找他,或他變成什麼樣子了。十點過後,我們紛紛回家跟父母稟明。


  6


  我回家的時候已是十一點十五分,路上還在雜貨舖稍作逗留,查看一下新書。每隔一兩天,我都會到那兒去看看有沒有麥唐諾(John D﹒MacDonald)的新推理小說上市。我身上有兩角五分錢,如果有新書,我就會把它買下來;但架子上只有舊的,每一本我大概都看過六七遍不止。

  我到家時,家裡的車子已經開走了,這才想起我媽跟她幾個朋友去波士頓聽音樂會了。我媽是個音樂會迷,每逢音樂會必定出席;有何不可?她唯一的乖兒子死了,她得找一樣東西來轉移注意力;我猜這話聽起來頗無情,不過如果你我易地而處的話,你也會瞭解為什麼我有這種感覺。

  爸爸在後院中,正拿著水管噴灑他那已經無可救藥的花園。要是你從他陰鬱的臉上看不出來的話,只消瞧瞧花園,就知道他根本無法使它起死回生;泥土已成了淡灰色,除了發育不良的玉米外,所有植物都死光了。爸曾說過,他永遠也不知道該如何蒔花種樹,八成是沒有這種天分。他時常在同一個地方灑了太多水,把好端端的植物活活溺死,而另一邊的植物卻又因缺水乾枯而死。他在四月失去一個兒子,又在八月失去一座花園,如果他不願提這些事,我想那是他的特權,不過讓我不好過的是他幾乎成了悶葫蘆,什麼也懶得說,這樣實在有點太過火了。

  「嗨,爸,」我站在他身邊說道,同時遞給他剛才買的蛋捲,「要不要吃一點?」

  「哈囉,戈弟。我不要,謝謝。」他繼續在灰敗的泥土上澆水。

  「我今晚可不可以跟幾個朋友到魏恩家後面去露營?」

  「哪些朋友?」

  「魏恩、泰迪,也許還有柯里。」

  我以為他會立刻數落柯里一頓──說什麼柯里是個壞坯子,是籃子底下的爛蘋果,是賊,是未來的不良少年。

  但他只嘆口氣說道:「我想可以。」

  「太好了!多謝!」

  我轉身正想進屋看電視時,他突然問:「戈弟,你就只想跟那些人在一起鬼混,是不是?」

  我回頭望著他,心裡一陣緊張,以為他要訓我一頓,但那天早上他並沒有要數落我的意思,我倒寧可他罵我一頓。他的肩膀頹然下垂,臉朝向枯死的花園不看我,他的眼中有一抹不尋常的閃光,也許是淚水。

  「噢,爸,他們還算好──」

  「當然。一個賊,兩個白癡,真是我兒子的好玩伴。」

  「魏恩不是白癡。」我說,要替泰迪辯解並不容易。

  「十二歲了還在唸五年級,」我爸說道,「那麼會浪費時間。星期天報紙送來的時候,他花整整一個半小時看漫畫版。」

  他說這話令我非常生氣,因為我覺得他有欠公平;他只是以評判我所有朋友的方式,來評判魏恩,只憑幾次見面的印象就驟下斷語,更何況他每次見到他們的時候,他們都正好要進出房子。他錯怪他們了。每次他說柯里是賊的時候,我都氣得滿臉通紅,因為他一點也不了解柯里;我想向他解釋,但又怕萬一惹毛了他,我就不能出門了。不過他倒並不是真的很生氣,至少不像有時候在餐桌上的樣子,又罵又吼的,弄得沒有人吃得下飯。現在的他看起來只是悲哀、疲倦而形容憔悴。他高齡六十三了,年紀大得足以做我的爺爺。

  我媽五十五歲──也不年輕了。她跟爸結婚後,想立刻體驗兒女成群的生話。不久我媽就懷孕了,卻又不幸流產。後來她又小產兩次,大夫告訴她這輩子想生孩子已無望;這些細節都是我從他們平常訓話中聽來的。他們要我把自己的出世想成上帝奇異的恩典,希望我感謝上蒼讓四十二歲頭髮灰白的母親生下我。但我並不為我的好運而感謝上蒼,更不感謝她為了生我而忍受痛苦與犧牲。

  大夫宣告我媽不可能生小孩五年之後,媽竟然懷了丹尼。她懷了他八個月後,他便「跌」了出來,足足八磅重──我父親常說,如果丹尼足月出生的話,沒有十五磅才怪。大夫說:有時候,老天會開開我們的玩笑,不過他會是你們唯一的孩子。謝謝老天吧,你們也該心滿意足了。十年後媽又懷了我。我不但足月生,而且還得勞駕大夫用鉗子拉我才肯出來。你聽過這麼荒唐的家庭嗎?兩個老人家辛苦地把我生下來,而我唯一的哥哥在大孩子堆裡打少年棒球聯賽時,我還是裹著尿布的小奶娃呢!

  對我爸媽而言,只要收到一件上帝的禮物就夠了。我不願說他們對我不好,而且他們也從來沒有打過我,但我的出生確實太令他們意外了;我想人一過了四十,就不如二十歲時那麼喜歡驚喜了。我生下來之後,媽就做了結紮手術,我猜她是想百分之百確定,不希望三度接到上帝的恩賜了。等到我上大學以後,才知道像我這種情形,生下來不是弱智兒已經算運氣很好了,雖然我猜老爸看到魏恩要花十分鐘才弄懂卡通影片的對白時,曾經這樣懷疑過。

  還有被忽視這檔子事。我一直到高中時期為了寫閱讀報告,讀了一本名叫《隱形人》(The Invisible Man)的小說之後,才搞清楚這回事。我當時之所以答應哈蒂小姐看這本書,是因為我還以為它是一本科幻小說,講的是電影中演的那個渾身纏著繃帶的隱形人。等我發現完全不是那麼回事時,我就想換一本書,但哈蒂小姐不放過我,結果,我還蠻喜歡這本書的。《隱形人》是講一個黑人,除非他闖了什麼禍,否則根本沒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;人們看他的時候,總是好像沒看見一樣;他說話時總是沒有人回答,就像一個黑色幽靈一般。一旦我進入狀態之後,我就像看偵探小說一樣猛啃那本書,因為這本書的作者艾利森(Ralph Ellison)簡直就是在寫我。晚餐桌上聽到的總是:丹尼,你打了幾支安打?丹尼,誰請你去參加霍家的舞會?丹尼,我要慎重地跟你談談剛才我們看到的那輛車。我則說:「給我奶油。」然後爸說:「丹尼,你真的想從軍嗎?」我又說:「哪一位把奶油拿給我,好嗎?」媽接著就會問丹尼,要不要她進城時順便趁著大拍賣幫他挑件襯衫,最後我只好自個兒拿奶油。我九歲的時候,有一天在晚餐桌上想看看說髒話會有什麼反應,於是我說:「請把那些他媽的馬鈴薯遞給我。」我媽說:「丹尼,惠姑今天打電話來,問起你跟戈弟。」

  丹尼從城堡岩高中榮譽畢業的那天晚上,我裝病留在家裡。我請史蒂夫的大哥羅斯替我買了一瓶酒,就自己待在家裡灌了半瓶,半夜在床上吐了個死去活來。

  像這種家庭狀況,你若不是痛恨你哥哥,便是瘋狂崇拜他──至少大學心理學都是這麼教的。狗屎,是不是?但我對丹尼卻沒有這兩種感覺;我們很少吵架,更是從來沒有動過拳腳,如果真有的話,那才叫不可思議。你想,會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值得十四歲的哥哥狠狠修理四歲的弟弟呢?我的爸媽因為太寵愛他了,很少要他扛起照顧幼弟的重擔,因此他從不像別的兄姊討厭小弟妹一樣討厭我。如果丹尼帶我去什麼地方,那完全是出於他的自由意志,而這也是我記憶中最快樂的時刻。

  ※※※

  「嘿,丹尼,那小鬼是誰?」

  「是我的小弟,你說話小心點,大衛。他會把你打得稀爛,戈弟厲害得很呢!」

  他們走過來把我圍在中間,個個都是又高又壯的大塊頭。他們好大、好老。

  「嘿,小鬼……這傢伙真是你大哥?」我害羞地點點頭。

  「小鬼,他真是個笨驢,對不對?」

  我又點頭,結果響起如雷般的笑聲,連丹尼自己也不例外。接著丹尼清脆地拍拍掌,然後說:「來吧。我們到底要練球,還是像傻子一樣站在這裡?」

  他們各就各位,開始在內野傳球。

  「戈弟,坐在那邊板凳上。乖乖的不要吵別人。」

  我走到那邊的板凳坐下。我好乖,沒有吵任何人,在美麗的夏季雲空之下,我覺得自己好小。我就定定地望著我哥哥投球,乖乖的,不吵。

  ※※※

  但這種時候並不多。有時候他會唸床邊故事給我聽,比媽的故事好聽多了。媽老是說薑餅娃娃或三隻小豬的故事;丹尼就會講藍鬍子或開膛殺手傑克,還有改編的三隻山羊的故事。剛才我也說過,他教我玩牌、洗牌。不很多,但別挑剔!在這世界上,有多少就拿多少,對不對?

  等我長大一些,我對丹尼的愛被一種冷靜超然的敬畏所取代,大概就像不特別虔誠的基督徒敬畏他們的上帝一樣。他去世後,我又驚又悲,不過並不是大驚大悲,我想或許跟那些基督徒看到《時代雜誌》說上帝已經死去時的感覺一樣。我這麼說好了:丹尼死的時候,我難過的程度就跟從收音機上聽說電視劇演員布洛克(Dan Blocker)去世一樣,我看見他們的次數差不多,而丹尼的影像卻無法在螢光幕上一再重播。

  他被埋在一個密封的棺材裡,上面還覆著一面美國國旗(他們在棺材入土前拿走國旗,摺疊成一小塊交給我媽媽)。我的父母完全崩潰了,過了四個月,他們的悲痛仍無法平復,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有恢復的一天。丹尼的房間就在我隔壁,依然保持他生前的模樣;常春藤盟校的三角旗還釘在牆上,幾個他常約會的女孩照片也黏在鏡子上,他曾經站在鏡前良久,一心一意把頭髮梳成貓王的飛機頭。桌上仍擺著他愛看的雜誌,隨著時間的流逝,上頭的日期也變得越來越遙遠。我們常常可以在一些多愁善感的片子裡看到這類情節,但我並不覺得感傷,只覺得可怕。除非逼不得已,我絕不進丹尼的房間,因為老覺得他就在門後面、床底下或是衣櫥裡。通常我都覺得他在衣櫥裡,如果我媽叫我去拿丹尼的相簿給她看,我就想像房門會慢慢自動打開,而我嚇得半死地僵在原地;我想像他白著一張死臉、流著血站在黑暗中,腦袋邊遭到撞擊,腦漿與血塊凝結在襯衫上。我彷彿看到他兩臂前舉,滿是血跡的雙手成了爪子,而且嘶啞著嗓子說:該死的是你,戈弟。該死的是你。

總要找到你 - 目錄